“汽車保險”是承保車輛本身因意外踫撞、火焚、偷竊及惡意行為等所致的車身損失,及對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壞的法律責任賠償。而根據《香港法例》第二十七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所有車主必須為其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
全險 (Comprehensive)保障除了包括第三者保險(Third Party)之外,還保障所投保之車輛本身的損失。
第三者保險 (Third Party) 保障因使用車輛時的疏忽或過失而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之法律責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