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所規定的補償金額
- 《僱員補償條例》為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或患上職業病而受傷的僱員或因而死亡的僱員的家庭成員提供補償。
- 《肺塵埃沉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肺塵病條例》)向因患上肺塵埃沉病(肺塵病)及/或間皮瘤以致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士或以致死亡人士的家庭成員提供補償。
- 《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失聰補償條例》)為因受僱從事指定高噪音工作以致罹患失聰的人士提供補償。
- 立法會於2012年7月17日通過三項決議,提高上述三條條例合共15個補償項目的金額。有關修訂由2012年7月21日起生效。
有關詳情,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tc/news/ECO_PMCO_ODCO_Amendment_2012.htm